為進一步彰顯重慶旅游魅力,打造旅游品牌,特面向海內外征集重慶旅游的形象標識、主題口號。
一、征集內容
重慶旅游整體形象標識、主題口號。
二、設計要求
1、主題口號:中文,一般不超過12個字,主題鮮明,名稱響亮,
易記新穎,并附英文版本;
2、形象標識:識別性強,圖案清晰,色彩艷麗,內涵豐富,并有重慶旅游的中英文符號。
三、提交說明
1、主題口號請統一用A4紙,二號黑體字打印;
2、形象標識圖稿一式三份,彩圖、黑白圖、坐標圖各一份,A4規格,標明比例及標準色,并附可閱讀的電子文件光盤;
3、形象標識設計圖稿文字說明請另附紙說明;
4、投稿人身份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系方式),請另附A4紙說明,請勿注明在設計文稿上;
5、參選作品應為作者新創作、未發表、具有知識產權的作品。
四、征集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五、投稿方式
請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
單 位:重慶市旅游局市場處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民生路283號
郵 箱:lyjxinxi@163.com
QQ: 550870917
電 話:86-23-63235105
傳 真:86-23-63235107
郵 編:400010
聯系人:彭瀏任
六、評選方式
1、組織有關專家、旅游業界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
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認真評審;
2、對主題口號和形象標識先分別評出20件入圍作品在媒體上公告,由公眾通過短信、網絡或書面投票評選;綜合群眾評選結果,評審委員會進行總評。報經重慶市旅游經濟領導小組審定后,在《重慶日報》等媒體上公布獲獎作品。
七、獎勵辦法
1、對入圍的40件作品,抽獎產生20名,免費游覽長江三峽;
2、對最終入選的主題口號和形象標識,各獎勵人民幣80000元,頒發獲獎證書。如作品經評審委員會投票均不過半數,則視為空缺;
3、獲獎作品不重復計獎,以所獲最高等次獎項計獎。
八、特別聲明
1、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凡獲獎應征作品,作者(投稿人)須承諾其作品的著作權全部歸重慶市旅游局所有。
2、凡獲獎應征作品,作者(投稿人)須承諾其作品為原創,享有完全著作權,無侵犯他人著作權行為,否則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負責,重慶市旅游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所投稿件請作者自留底稿,不退稿。
4、重慶市旅游局有權對獲獎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重慶市旅游局以任何形式使用獲獎應征作品而產生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歸重慶市旅游局所有。
5、重慶市旅游局根據本征集方案的有關規定,向有關應征者支付獎金外,將不向應征者支付任何報酬和費用。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主張分享其獲獎應征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或其他利益。
6、凡投稿人均被視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條款。
7、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重慶市旅游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