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倉庫堆放假煙,還租來執照,開了四個“名煙名酒”門面銷售假煙……5名假煙販子昨日在市五中院受審。
市檢察院第五分院介紹,這是我市直轄以來金額最大的銷售假煙案。
租執照賣假煙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3月,浙江人張福明、李海文等人共謀銷售假煙。張福明電話邀約昔日的手下劉聰過來幫忙。
除了租門面,他們租來了營業執照。就這樣,他們在渝中、南岸等區先后租用4個門面,掛上“名煙名酒”的招牌,招攬顧客。為了拓寬銷售渠道,他們還主動與個體煙販聯系、送貨。
當年12月,因人手不夠,在張福明的授意下,劉聰又邀約堂弟劉思玲來幫忙,負責看守倉庫、記賬等;還找來黃朝臣負責運輸。
用電器箱偷運
黃朝臣昨日在法庭上稱,因為運送的都是裝電器的箱子,他開始時并不知道運的是煙,更不知道是假煙。后來,他在門面看到很多煙,而且看起來不怎么正規,經過詢問,才知道是假煙。知道后,他也買來假煙自己抽和銷售。
漸漸地,張福明的生意規模越來越大。除了進專賣店,假煙還流進星級酒店、超市等銷售。
樹大招風,舉報線索到了警方那里。2008年3月17日,李海文、劉聰、劉思玲、黃朝臣先后被捉。同年6月19日,潛逃在外的張福明在浙江被捉。
記賬本成證據
警方從他們的倉庫里搜出“中華”、“嬌子”、“玉溪”等假煙15000余條,價值203萬余元。警方還找到了他們的記賬本,通過對9本記賬本進行司法會計鑒定,確定該團伙從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銷售假煙,涉案700萬余元。
張福明不承認自己是假煙團伙的“老板”,并且涉案金額沒有700萬之巨。該案沒當庭宣判。
記者 莫雪慶 實習生 羅治沖 田曉